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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v3.1.214官方版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于2018年8月上线了辽宁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该客户端是为了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降低扣缴义务人涉税风险、提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质量而开发的,用户登陆平台后,可以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线填写申报表、在线缴税,并实现纳税记录的在线查询开具等业务,可以最大限度的提高个人纳税服务。新版本的辽宁省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客户端添加了在线咨询系统运维客服人员的功能,用户在进行扣缴客户端操作过程中,如果在数据报送、信息反馈等方面遇到疑难问题,可以在线咨询人工客服,客服人员会实时协助您解决扣缴客户端的相关问题。

辽宁省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客户端使用教程:

一、下载解压,得到辽宁省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直接双击安装;

二、进入版本选择界面,其中【2018年】是老的申报表模式,适用于所属期为2018年12月及以前月份申报;【2019年】是新的申报表模式,适用于所属期为2019年1月及以后的申报。选择对应版本模式后进入系统注册环节。

三、录入单位信息

在[纳税人识别号]/[确认纳税人识别号]的位置输入扣缴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已进行过三证合一的单位则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注册的第一步。

注意事项:

1、[纳税人识别号]和[确认纳税人识别号]必须一致;

2、注册时必须确保电脑处于联网状态。

四、获取办税信息

系统自动从税务机关端口获取最新的当地年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以及月公积金减除上限等办税基础信息。

五、备案办税人员信息

办税人员如实填写姓名、手机号、岗位等信息。

六、设置登录密码

为了保障本系统的使用安全,建议“启用登录密码”,并牢记登录密码。

七、设置数据自动备份

扣缴客户端的数据是保存在本地电脑的,为防止重装操作系统或因操作系统损坏而造成数据丢失,建议启用自动备份功能。

注意事项:

1.勾选“启动自动备份”,每次退出系统时,都会自动备份数据;

2.勾选“自动备份前提醒”,每次退出系统时,都会弹出备份提示;

3.可以自行设置备份路径,建议不要放在电脑系统盘(一般是C盘);

4.可以根据电脑硬盘大小,选择保留备份数据的份数。当系统中自动备份的数据份数到达设定份数时,会自动删除早期的备份数据。建议把需要永久保存的数据,转移到电脑其他位置;

5.进入系统后,可点击【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自动备份】修改数据自动备份的相关设置。

八、初始化注册完成后,点击【立即体验】按钮,即可进入软件的登录界面。使用注册第四步设置的登录密码,登录进入软件即可。

九、系统首页简介

1、税款所属月份:默认为系统当前时间的上月。例如:当前时间为2019年2月1日,则[税款所属月份]为2019年1月。可点击下拉键,切换[税款所属月份]。

2、左边菜单树:通过点击功能菜单打开对应功能模块。

3、常用功能区:系统常用功能统一放在该处,点击快捷按钮进入功能页面。

4、待处理事项区:显示消息类型为争议申诉且状态是未处理的消息。

十、系统流程简介

扣缴客户端用于扣缴义务人为在本单位取得所得的人员(含雇员和非雇员)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及代理经营所得纳税申报。

扣缴申报的主体流程是:

代理经营所得申报主体流程是:

更多的详细介绍可参考软件包中的辽宁省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说明书。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填写说明

针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很多朋友不知道如何填写,下面是详细的辽宁省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客户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填写说明: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

纳税人办理符合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

二、可以在以下途径取得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

1、在本单位财务人员处取得;

2、在税务局办税大厅取得,需要携带U盘等电子介质;

3、在税务局网站取得。下载地址:辽宁省税务局网站(http://liaoning.chinatax.gov.cn)>纳税服务>下载中心>申报纳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三、个人通过哪些途径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一)2019年1月1日前的报送途径

1、纳税人在本单位填报。

填写电子模板报送给本单位办税人员,然后由单位办税人员为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计算税款及申报。

2、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填报。

需要您亲自到单位所在地办税大厅填写纸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交给税务机关办税大厅窗口人员即可,税务机关将为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等事项。

(二)2019年1月1日后的报送途径

纳税人除了可以继续在本单位和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填报外,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网络填报。一是纳税人在税务局网页端填报,另一种是通过手机APP端进行填报。需要提醒的是,这两种方式都需要在网页或手机APP进行实名认证后才能填写。

四、是否每个月都需要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变化的,每个扣除年度只需提供一次信息即可,无需按月提供。如果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需要按照变化后的信息再填报。

五、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的填报要点

电子模板填写内容分必填项和非必填项,只有准确的填写了每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必填项信息后,才能享受到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一)子女教育支出

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

2、纳税人在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入学前,以及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可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3、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

4、纳税人如果多个子女的,每一名子女都可以单独选择不同的扣除比例。

(二)住房租金支出

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

2、享受此项政策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本人及配偶在本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该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3、房屋出租方为个人,出租方证件类型为必填项。

4、房屋坐落地址需详细填写,如X省X市X区X小区X栋X单元X号。

(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

2、房屋坐落地址需详细填写,如X省X市X区X小区X栋X单元X号。

3、贷款期限最长填写240个月。

(四)赡养老人支出

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

2、若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无需选择分摊方式和共同赡养人信息。

3、若纳税人若为非独生子女,则需要选择分摊方式,且无论选择哪种分摊方式,本年度月扣除金额均不得超过1000元。

(五)继续教育支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

2、纳税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3、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六)继续教育支出——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1、所有带*的项目为必填项。

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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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辽宁省沈阳市移动网友发表于: 2022-04-11 16:57:44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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